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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起来!中国法学教育再出发 | 北大法学院教改撷英(五)“论坛与研修班”篇

《中国法律评论》于2014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国家A类学术期刊,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刊号:CN10-1210/D.

订刊电话:010-8393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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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学改革走入深水区,全国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不仅是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走向开放的重要一步,也体现了北大法学院的勇于尝试、乐于奉献的“教育公心”。
中国法学教育的转型升级需要法学共同体的合力,北大法学院愿意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扮演引领风气者,更期待能够与兄弟院校携手同行。



四合院一角


多年来,中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着“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科研在某些场合成为评价教师最重要的甚至唯一的标准。这固然有发展中国家的整体科研水平尚处追赶阶段,难以从容实现与教学同步对接和良性循环的历史原因,同时,国内诸多高校包括教师个人,对“人才培养是大学核心使命”这一理念的认同感和接受度,仍然较为模糊和犹疑,因而出现了导向上的失衡。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对“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做出了新的部署。如果说,“破五唯”旨在改革科研评价,那么,如何改革教学评价,“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则是对全国高校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课题。


北京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滥觞之地,是中国法学教学改革的先行者和探路者。学院始终秉持科研与教学并重的立院方针,将教学与科研视作大学教师的基本职责,两翼不可偏废。近年来,为了回应国内学界“重科研轻教学”的导向,纠正风气,明确提出“一切为了学生的有效培养”,大力推进教学供给侧改革,增加教学产品,改善教学结构,创新教学活动,引领中国法学界教学改革风潮。


自2011年起,北大法学院启动以课程增量为中心的新一轮教学改革。增设案例研习课、实务课、写作课、英文课等新型课程。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新课数量持续增长,涌现了《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多元课程体系基本成型。自2018年起,进一步加大教改力度,持续推进教学供给侧改革。


增量改革方面,增设北大-港大法学双本科项目;举办面向教学管理者的全国高端教学论坛和面向一线教师的全国师资研修班;举办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海外教学沙龙”、以名师大家为主体的“教学人生沙龙”和全体教师参与的“在线教学沙龙”。存量改革方面,在现有课程体系框架内,举办“北大法学阶梯讲座”80场,提升课程质量和教学尊荣感;整合各类教学信息,定期向全体教师发布“教务工作简报”,促进招生、培养和毕业等各教学环节的公开透明;推进各类读书会,开设“第二课堂”教学项目,鼓励支持教师课外教学,营造师生共同读书、一心向学的氛围。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是北大法学院始终不渝的办学方向。值此《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之际,值此扭转教育风气、“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的时代号角吹响之时,北大法学院愿与全国同行一起,响应中央号召,持续探索教改新路,并将近年来的改革探索和点滴成果形成系列文字,与同行分享经验教训,携手并进,一起为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进步而努力奋斗。



本期推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撷英之五:“高端论坛”“师资研修班”札记。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引领者与持续探索者,在教学改革之路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所追求的远非“独善其身”,而力图“兼济天下”。经过学院内部的一系列教学改革探索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既乐于将改革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与外界分享,也希望从兄弟院校处汲取进一步推进教改的灵感与启发,更有意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发展提供对话和交流的平台。

循此理念,自2014年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举办了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疫情结束后,北大法学院还将持续性地举办全国性的法学教育交流活动,为全国法学教师提供共商法学教育的舞台。


目次



01百家争鸣,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

管理者与实践者:共商顶层设计

变革时代的法学教育:如何迎接挑战

法学教育向何处去:凝聚各家共识

02群贤毕至,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

研修:干货与技巧齐飞

目标:责任心与平衡法并举

03上下一心,宾至如归一颗公心为教学点滴细节见真情04花开两朵,殊途同归



1

百家争鸣,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


恰逢建院110周年之际,北大法学院于2014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邀请了全国24个法学院校的近70名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或领导。经过五届论坛的组织与探索,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如今已经成为海内外各家法学院探讨彼此理念与实践的重要平台。



管理者与实践者:

共商顶层设计


既有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多以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为核心,主要着眼于某一类课程的发展、某一种教学方法的交流,缺乏从教学管理者的视角对法学教育进行整体性变革的思考。因此,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在邀请一线教师交流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外,还致力于为从事教学管理的各高校教学负责人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在倾听与会者分享具体教学经验与方法的同时,还鼓励关于法学教育中一些根本问题的思想碰撞。


精彩再现


【第一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基本学制的模式

我国的本科生的确年龄较小,十几年的基础教育之下,多数学生思想幼稚,对“外面的世界”茫然不知。因此,在入学后,为其开设一批以社会科学为主的课程,不仅可以使其开阔眼界,为法学课程的学习准备一定的知识和理解力,而且可以为其将来进行跨学科研究提供好的起点。


为此,可以设计了一个六年制的本、硕连读的法学教育模式,其中第1—4学期为学生安排了一定的预备知识课程。这些课程基本是必修课,由法学院邀请有关院系的老师专门开设,而非任由学生选修。理由在于,法学院可以与相关教师有深度沟通,使其能够针对法科学生的特点开设,妥当选择讲授的内容,使其深度适宜(不宜过深)、授课方法具有针对性。可以将这种预备知识教育归入“通识教育”,但是并非简单地让学生随意在学校开设的自然科学、人文社科课程中随意选修一定的学分,而是精心设计的、与其将来的法学课程学习具有直接相关性的教育。从其广度来看,也可以视其为“加强版”的通识教育。


另外一个考虑是,中国的本科生有诸多的外语、政治课等要求,基本集中在前两年,预备知识教育与其可以同时完成。这样,从第三年开始,学生就可以完全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并且,通过前两年的读书、学习和对大学生活的适应,学生的心智有所成长,这对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也是有益的。



【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法学教育:通识教育vs职业教育



在谈及本科教育究竟应该是一种通识教育(博雅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时,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认为,我国没有类似日本司法研修所的专门机构承担法律职业培训的职能,因此职业教育必然成为大学里法学教育的任务。但是,通识教育对法律人的培养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故法学教育应当是通专结合的教育。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认为,本科教育的地位与前本科教育的不足,决定了应当同时注重其他学科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则主张,我国的法学院本科教育区别于美国的法学院,因此就通识教育而言,法学院当仁不让。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表达了一些隐忧,他认为通识教育恰恰是法学专业教育的对手,对法学院而言,不宜使学生的头脑为学科外的知识所充斥,却对基本的法解释学一无所知。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结合南大的情况指出,对刚进入大学的本科生而言,通识课的意义有限,因为把精力放在社会科学类的大类课程上,性价比是比较低的。北大教务部副部长刘建波则简要介绍了北大开设通识课的具体做法。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高丝敏指出不宜仅以“形式标准”来判断某一门课程是否属于通识课,即不能机械地认为凡本院课程皆属专业课,外院课程则属通识课。



变革时代的法学教育:

如何迎接挑战


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法律实践中涌现出了大量的新兴问题,在新时代依法治国和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要求下,法学及法学教育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变局。身处变革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既需要与国际接轨,面对世界范围内的共同挑战,也应当着眼本土,迎接源自此地的个性问题。


因应此势,北京大学法学院在举办第三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的同时还举办了“亚太法学院院长论坛”,该次论坛在得到国内领先法学院的热烈响应的同时,还汇聚了来自亚太地区多家顶尖法学院的院长及代表,以英文圆桌讨论的形式呈现了关于变革中的法律职业和法学院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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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变革中的法律职业和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石经海副院长以“法学院应对变革的思考和实践”为题,围绕法科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现状、影响就业选择的因素以及法学院的应对措施提出了构想。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的Simon Chesterman院长则关注法律行业的变革,认为随着区域性共同体、人工智能律师服务的出现,法律职业正面临着国际化和生物技术层面等多重挑战。香港大学法学院的Michael Hor院长认为法学教育国际化带来的改革成本问题不可忽视,并分享了港大目前的应对方法。菲律宾大学Danilo L. Concepcion院长赞同Simon Chesterman院长的意见,还介绍了菲律宾的法律行业、本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度大学国民法学院Elizabeth V.S.教授详细分析了印度法学院的现状,并对目前的职业教育质量表达了忧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基松副院长描述了法律职业的新趋势,认为需要加强交叉学科教育,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中国政法大学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袁钢教授从其研究课题出发,指出应当从法学教育转向法律教育,更多地关注案件事实和社会现状。在交流环节,日本九州大学的Kinji Akashi教授分享了关于日本律师考试的最新情况,并对其中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


而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的举办正值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因而将主题定为“改革开放四十年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与会专家就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改革、实习与论文以及评估与激励三个根本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及其改革



围绕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及其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介绍了北大法学院课改的思路——基础课程进一步规范化、专题类课程进一步体系化、实务类课程进一步多样化、英文类课程进一步常态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以课程设置的局限性为切入点,介绍了人大的课改构想。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陈京春提出,对于西北政法大学来说,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矛盾存在于招生规模与有限的资源之间,同时,信息化建设也为法学实践教学带来新的机遇。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结合海南大学的优势,指出海南大学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特别注重对接当地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有地方特色的法学课程。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则认为,课改的症结或许不在课程设置,而在于师资力量。详言之,如何引导老师将精力投入课堂,投入本科教学,是更为关键和重要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倍倍介绍了该校的“鉴定式案例教学法”和教研团队。方乐副教授作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代表讲话,提出“法学+”理念,表示课程设置不宜一刀切,而应充分考虑各院校的资源情况。总而言之,在专业课程设置的问题上,各大法学院均自出机杼,以期培养出理论功底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的优秀人才。



法学教育向何处去:

凝聚各家共识


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在搭建法学院校交流平台的同时,还一直致力于推动与会院校就所共同关注的法学教育问题达成共识。这些共识,不仅是各高校专家就法学教育问题提供的真知灼见的浓缩,也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发展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第一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共识(节选):


法学教育改革应当体现教育体制去行政化的方向。各法学院校在教改中应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选择体现各院校自身特点和实际的改革路径和发展模式。在各法学院校独立发展、模式多元、良性竞争的基础上,加强相互合作,法学教育才能生机盎然。


法学教育改革应当奉行诚信、务实、稳步、有效的原则。必须反对和防止借改革之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各法学院校在教育改革中应坚定不移地反腐败、反浮夸、反造假。


法学教育改革应当全面地回应社会需求。在近阶段,法学教育改革应围绕国家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国际化人才培养展开,在课程设置、讲授方式、师资引进、国际合作等方面都有必要进行探索。



第四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共识(节选):


对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应当认真梳理和科学认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对接的桥梁,两者之间有必要实现有机契合和良性互动。一流的法学教育需要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实践能力,但不应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培养目标,尤其要注意避免片面强调应试技巧训练,而应当培养其更牢靠的理论基础和更扎实的法律技能,逐步探索高层次法学院校学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路径。法学教育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不断提升,进而提升法律职业水平。


2

群贤毕至,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


在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又于2019年举办了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以“民法教学方法:基础课与案例课”为主题,邀请了全国10余所法学院校的20多位从事一线教学的名师,与来自81所院校的100名民法教师和22所院校的32名2017、2018级的本科生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与方法。



研修:

干货与技巧齐飞


为了改变传统民法教学中存在的基础知识不足、培养模式单一、技能训练缺乏等问题,师资班安排了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既有资深专家在教学方法论层面的主题报告,也有深耕民法教学的一线教师以现场展示课的方式,演示关于民法基础课、民法案例课、大班互动课等课程的教学方法,还因应民法典的编纂专门设置了晚间学术论坛,邀请国内顶尖学者就民法典制定中的主要议题展开直接对话。


在教学演示环节,各位老师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术异而道同,纷纷展示了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精湛的授课技巧,呈现出一堂堂内容精彩、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结构工整的教学示范。


精彩再现


【朱庆育老师】限制行为能力与法律行为效力



从文字当中我们会看,法条用的表述是“纯获利益”,假定立法者能够有意识地去使用语言,加一个“纯”,和一般日常所说的获利不一样,比如我讲刘凯湘老师是好人,这样的话,好跟坏抵销的结果是好人,如果说是纯好人就是好人,没有坏的。这个纯获利益不是收益减掉损失。要解释纯获利益要去问为什么这里说的是“纯获利益”,立法考量是什么或者规范意旨是什么。这个解释当中我们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当我们去回答法律是什么,解释法律就是回答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但我们回答法律是什么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用回答“为什么”这个方式回答“是什么”。



【茅少伟老师】意思表示瑕疵:欺诈



洪某是不是觉得这个房子以前有点问题,但当事人已经搬进来住过一段时间了,福星高照,喜气洋洋,历史总有翻开的一页。我为难你(现场同学)一下,如果你不幸被律所派了作为被告人的律师(出卖人的律师),你有什么办法帮助你的当事人argue一下,怎么给王某提供一些参考、提供一些启发,能不能帮帮他想一些办法,判决书里有王某一方提出的意见,这些意见中没有一点点打动你吗?没有一点点有趣的地方、有意义的地方吗?


在各位老师的精彩授课和巧妙引导下,现场气氛活跃,生动展示了高质量教学所带有的魅力,参与研修的老师和同学们也直呼精彩。


听课者说


苏艺老师(江苏警官学院教师):


朱庆育教授所授《限制行为能力与法律行为效力》源自其《民法总论》教科书第八章第二十节第五部分,授课风格沉稳柔和,主要通过援引本国法探讨自由与管制、催告与撤销的一般规则,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得出或接受相对合理的解释方案,与书中解释论的文风一脉相承。不同的是,朱老师的授课并未像其书中那样过多地谈及与德国法的比较及其展开,这样的处理是比较适宜的。本科生当然要知其然,也要在一定程度上知其所以然,至于所以然背后究竟是基于何种比较法上的理论和实践支撑的,这并不一定是本科阶段就需要解决的任务,可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课外拓展阅读。在使用朱老师的这本“法研教科书”时,我时常唯恐自己陷入过于庞杂的理论出现让学生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局面,此次朱老师亲自示范,使我今后在内容的取舍方面有了参考。



陈笑薇同学(吉林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


茅少伟老师的年轻、睿智、活力让人印象深刻。在基础课上,茅老师选取了一个“凶宅”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讨论对象来探究“消极性欺诈”的具体界定。《民通意见》第68条中对于“消极性欺诈”仅有一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那么隐瞒怎样的信息应认定为欺诈呢?茅老师向我们抛出了问题。很快有同学便举手进行回答,答案和我心中的基本一致,便是“对合同能否订立或者订立的条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茅老师随即举了一个例子,在买卖古玩的交易中,价格也会对交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若买方发现其价值,这时候买方是否有披露义务呢?如果买方告知卖方该物件为古董,那卖方会愿意卖吗?这个问题一下推翻了之前的结论,迫使我们重新思考界定信息的规律。茅老师一步一步地发问,举了公司股权转让、学区房等例子,问题逐渐深入,我慢慢有了一些头绪。最终结论的得出建立在老师耐心的引导和生动的例子的基础之上,更让我发现了法院判决说理的不足,即使是对于指导案例,也应当有自己的思考。



目标:

责任心与平衡法并举


“重科研、轻教学”已是中国高校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缺乏高质量的教学,作为科研后备军的学生无法在基础阶段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无疑将从根源上阻碍一国科研水平的持续发展。对于中国法学教育而言,想要扭转这一不利局面,首先需要作为个体的教师主动发掘教学的意义与价值。本次师资班的目的之一,即在于通过邀请那些有热情、有方法的名师,让他们展示教学本来应有的样子,彰显作为法学教育者的责任与使命。



雅斯贝尔斯曾言,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本次师资班邀请的各位名师,正是“摇动其他树的树”“推动其他云的云”“唤醒其他灵魂的灵魂”。例如,刘凯湘老师在主题发言阶段谈到教师的使命时说道,“科研是老师的天分和努力造就的,教学则是老师的本分。当老师最重要的任务,是把课程备好,把讲台站好,把学生教好,课没有教好就对不起老师这个职业,对不起老师这个职业称呼”。在师资班后续收到的参会反馈中,许多老师和同学都提到了刘凯湘老师的主题发言,并表示深为感动。


研修者说


宋柏慧老师(西安理工大学教师):


刘凯湘教授在主题发言中直言到“科研没做好没关系,课教不好就是本职没做好”。民法是法学基本学科,教好民法是指导学生夯实法学本科基础知识的关键一环,首届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选择民法教学方法为研修主题,正是着眼于“全面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来帮助研修教师提升民法教学水平和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能力。师资班处处彰显每一位法学教师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有的使命和责任,作为研修教师,我深受感染并更坚定了“热爱法学教学和潜心教书育人”的初心。



沈新航同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教师敬业的重要前提是“爱业”,且这种对事业的热爱则必然受到来自对于学科热爱的影响。本次师资班中,有许多细节展现出各位老师对于教学工作发自内心的热爱。例如,刘凯湘教授主题发言环节中,曾以讲授诉讼时效制度功能为例说明教师本人秉持正确理念之于教学的重要性。他指出,传统教科书中多称诉讼时效功能是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这一解读是与民法权利保障理念相悖的。而符合这一理念的正确解读应该是:诉讼时效功能在于稳定法秩序。举例时,可以明显注意到刘老师提高了音量,加快了语速,仿佛正在教学,充满着激情。不管是内容上,还是外在表现上,都能让人明显感觉到刘老师本人对于民法学的深刻把握和热爱,对于民法教学的热情。



除了为师者的责任心,大学教师还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在很多人看来,二者是绝对的冲突关系,因为投身教学必然挤占从事科研的时间。但是,正如车浩老师在闭幕词中所说的那样,“一个教师只有勤于学问上的思考,不断钻研专业上的前沿问题,才能真正地驾驭课堂。很难想象一个教师几十年如一日守着本专业已经陈旧的知识体系,不愿去了解和钻研本学科的进展,居然还能在课堂上激情澎湃地讲得天花乱坠。一个好的大学教师,基本职责当然是教学,但是,如果放弃了科研,那么,也就相当于自断了源头活水,难以长久。”可见,在对教学的热爱之外,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师,还需要不断摸索平衡教学与科研的方法,实现教学与科研的共同进步。


在本次师资班上,孙鹏老师就“违反强制性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所进行的大课展示可谓是前述科研和教学共进关系的最好说明。为了厘清强制规范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实践立场,孙鹏老师对将近300个案例进行了仔细研读,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司法实践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规律,让听课者在规范变迁的基础上,对于强制规范和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有了更为直观、深入的理解,充分展示了立足科研型教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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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鹏老师】违反强制性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



我们通过海量判决总结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纯强制性规定,为什么用纯强制性规定这个表述?回应前面讲到三项排除,排除了那些不是我们今天所探讨的强制性规范的规范。2010年我申报了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问题的调研。我们去了全国很多法院,发放了好多问卷,收集了好多判决书,当时他们对好多规范的认识完全不一样。我现在收集到的这些案例都是时间比较近的,当时收集的比现在更久远,于是我就很失望,我说靠调查不靠谱,因为被调查的对象完全不能给我一个规律性的东西。让我比较欣慰的时候,这个课题完成之后,我又重新调查,还是发现了具有一定规律性的东西。然而那些所谓的规律性东西还需要我们对它进行浓缩、进行升华,这就是我们最后要探讨的话题:思维范式……


3

上下一心,宾至如归


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成功举办,得益于北大法学院师生上上下下对于教学改革的关注、支持和奉献。



一颗公心为教学


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得到了学院层面的高度重视和物质条件上的大力支持。法学院院长潘剑锋老师、副院长车浩老师都曾作为教学工作的主管者挂帅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研修班的组织工作。


多次参与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师资班筹备工作的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哲玮老师感叹,组织全国性的教学会议异常辛苦,与传统学术会议不同,教学会议要想真正有所建树,从议题设置、会议形式、议程安排到材料准备、综述撰写等都需要精心设计安排。北大法学院为了办好历次的高端论坛和师资班,全院上下煞费苦心,尤其是为了在师资班上展现教学场景,向全国遴选学生代表,真切地展现了案例研习等讨论课程的授课形式,真正发挥了教学会议的功能和作用。筹办这样一次会议,对组织者的时间精力可能是巨大的消耗,但让有志于法学教育的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团结在一起,分享理念,探索方法,本就是北大法学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促进教学共同体形成的一系列举措也得到了在校老师的广泛支持,在举办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的过程中,潘剑锋老师作为学院教改的主要负责人曾多次就教学改革中的经验与启示在论坛上进行专题报告,陈兴良老师、许德峰老师、陈永生老师等也曾作为一线教师代表受邀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在学院提议进行法学教育师资研讨培训后,刘凯湘老师带领民法学科主动请缨,学科全体老师均出席会议,或亲自上阵,或犀利点评。为了保障授课质量,老师们还积极联系自己的学界好友,最终奠定了老中青三代民法名师共聚燕园的全明星盛会。


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师资班的成功举办也离不开会务组优秀的后勤保障。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会针对每次活动专门组织以学院行政老师和在校同学为主的会务组,会务组往往从活动正式开幕前三至四个月就开始组织策划。以师资班为例,会务组在春季学期甫一结束后就积极地投入筹备工作。许多行政老师和同学都主动牺牲了自己的假期时光,有些当时身在海外的同学也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远程参与准备工作。


作为会务组的联络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晓颖老师表示,在筹备师资班的过程中,参与师生的积极性令人深感鼓舞,也反映出增进教学方法与构建教学共同体的重要意义与时代紧迫性。师资班开班公告发出后,筹备组收到了来自全国各省市的高校师生多于开班容量数倍的报名申请,这份热情一直延续到研修班的参与阶段。虽还带着刚刚结束旅途的倦意,但在高密度、快节奏、多形式的研修班中,每位老师和同学的专注与投入都令人感动。


尽管付出了很多,但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计划举办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伊始便坚定了公益之心,不仅不向参会老师们收取任何费用,还努力沟通各种渠道,希望将会议成果分享给外界。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为了将论坛所形成的共识尽快传递给外界,负责现场记录工作的同学会在当天整理完论坛资料,以便相关媒体能够及时进行报道。而在师资班举办期间,得益于学院老师的积极联系,师资班的重头戏之一——晚间学术论坛最终得以通过网络在线直播的方式向全社会开放。论坛盛况在网络上直播后吸引了众多网友围观,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点滴细节见真情


在举办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过程中,从学院整体层面到参与组织者个人,都将“宾至如归”作为行动纲领,这不仅体现于论坛和研修班本身,还体现在筹办、进行、结束期间的种种细节。


对于细节的重视首先表现在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各种工作中,以研修班为例,为了利用好一天半的时间,会务组可谓是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来充实研修活动。研修开始前,会务组将授课老师所展示的案例研习课程课件、学生完成的案例作业等资料汇编成册,方便参与研修的老师们学习;研修中,通过微信群将嘉宾专家的授课课件及时发送给参与研修的老师和同学。


除了会议主题相关的工作,会务组的“细节控”还体现于生活方面。为了让参加研习的同学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学院专门安排了经费,不仅为所有外校来京的同学报销了来回的交通费用,还在学校附近免费安排了统一住宿。考虑到许多老师和同学是初次来京,会务组在参会手册上按照外地到北京可能的抵达站分别设计了最优交通路线,并在入住酒店附近专门安排了接待人员引导老师和同学们办理入住手续。



正所谓“进了北大门,就是燕园人”,为了让参会的嘉宾和老师们能够更好的享受身处燕园的时光,会务组在准备参会手册时还采用图片、表格等方式对燕园内的食宿情况、网络服务、休闲娱乐等进行详细说明。身处海淀区“著名旅游景点”,会务组还专门为参会的老师和同学们组织了“湖塔一色”的 主题打卡之旅。


研修者说


高亦鹏老师(沈阳工业大学):


来到秋风送爽前热情似火的北京,大家发现北大法学院各位老师、同学的细致周到,广大教师学员对学科的兴趣与教学的交流渴望,比这天气更为热情。特别要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为我们安排了如此丰富、好戏连台的“精神文化大餐”,使我们短时间内领略到中国大陆民法学教学的先进经验和发展方向,尤其是案例研习方面的精彩内容,并享受到民法著名学者的精神盛宴。


感谢北大法学院师生的热情周到准备,使我们在课下休息、结课后踏上旅途之前,能够在法学院周围领略燕京、北大百年名校风采,感受到严格校园安保之下的开放进取、兼容并包,品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名湖燕园建筑。未名湖的未名胜冠名,博雅塔的博采众家之雅,燕南园的大师隐于校,都让人在燥热的季节和浮躁的尘务中,感受到了难得的安静与沉稳。


4

花开两朵,殊途同归


整体而言,当前的法学教育仍然存在着资源供给不充分、发展状况不平衡、体制机制犹存壁垒、考评方式不尽合理、过度追求数据指标等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共有六百多所,每年毕业的学生数量超过十万人。如何在现有格局下让法科学生接受到更好的法学教育,既是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界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推进法治进程建设的重要一环。但与此同时,相较于以刊物发表、会议交流等作为联结内容的学术共同体的日趋成形,教学共同体的观念和建设,在中国高校和教育界却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不是哪一位教师或者哪一家法学院能够独立提供的,它需要有志于促进法学教育的共同体合力实现。可见,强调教学为本,推动法学“教学共同体”的形成,不仅是件讲“情怀”的“良心活儿”,更关系到法治人才培养、关乎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


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虽然在形式、内容上多有不同,但却服务于同一个目的,即通过法学教育共同体的建设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发展。前者主要面向教学管理人员,侧重于通过制度层面的变革为教师教学提供更好的基础环境,后者则直接针对一线教师,旨在通过教学方法的交流与分享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花虽开两朵,但目的同一,可谓殊途同归。


谈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之于法学教育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张守文老师表示,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的举办是为了让法学界同仁们联合起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研究和实践,从而共同推动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的持续进步。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老师在接受北大新闻网采访时也曾表示,“就法学教育的评价标准时,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各学院必须从我做起,对自身严格要求、精益求精,提供高水准的教育产品。为了对这类问题有更好的认识,北大法学院把法学教育本身作为主题来认真对待和研究。北大法学院已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汇聚我国乃至亚太地区的主要法学院,围绕法学教育的诸项重要议题深入探讨,凝集智慧,寻求共识“。


车浩老师在以“为了理想主义者不再孤单”为题目的闭幕词中,概括举办全国法学师资研修班的初衷,“北大法学院仅仅是全国数百家法学院校之一。我们之所以站出来,办这个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不是出于官方机构的权威支持,也不是为了培训赚钱,我们能够捧出来给各位的,就是一颗同道之间相互扶持和共同努力的热心……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很多院校的老师们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往往是孤军奋战,有时候,甚至不能在自己的单位由于教学上的努力得到充分公道的评价。因此,我们举办这个师资研修班,就是为了从点滴作起,一点点改变学界重科研轻教学的风气。建设一个携手共进、抱团取暖的教学共同体,这已经是中国法学教育界迫在眉睫的重任。北大法学院当仁不让,义不容辞,愿意站出来迎接这个任务和挑战“。


我们很欣喜的看到,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所试图传递的理念正在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来自参会、研修的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是我们前行路上最大的动力。或许正如参加研修的苏艺老师所说,“一个携手共进的教学共同体,已经是中国法学教育界迫在眉睫的重任。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成功举办,无疑为这一教学共同体的建立打下了第一根坚实的桩基。当我们未来感慨中国的法学教育犹如江海般澎湃时,或许会无比怀念当年秋日下北大法学院流淌出的第一缕清泉”。


展望未来,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理念的变革,如何根据技术发展调整未来的规划安排,将是后续开展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所亟待解决的课题。在期待春暖花开,疫情褪去的同时,我们也期待着与新老朋友共聚燕园,共话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未来。推进法学教育共同体的实现,北京大学法学院始终在前进的道路上!


随着教学改革走入深水区,全国教育高端论坛和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不仅是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走向开放的重要一步,也体现了北大法学院的勇于尝试、乐于奉献的“教育公心”。中国法学教育的转型升级需要法学共同体的合力,北大法学院愿意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扮演引领风气者,更期待能够与兄弟院校携手同行。



采访 / 撰稿 | 刘凝

图源 | 北京大学教务部公号、北大法学院官网、北京大学官微、中国法律评论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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